滨海县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8 09:23  |  来源:   |  作者: 吴科
 

  全县国有资产到底有多少?由哪几方面构成?县有关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都做了哪些事情,取得哪些成效?6月14日,中共滨海县委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报告,全面拉开我县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制度实施序幕,揭开了我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红盖头”。
  自从2018年9月6日、12月26日,省委、市委《意见》相继出台后,县委高度重视,县领导先后两次批示,并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县人大党组迅速贯彻县委要求并提出落实意见,根据县委要求和县人大党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于3月上旬着手起草《意见》。期间,召集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中旬征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办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又作了修改完善,提请县委深改委会议讨论。6月3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意见》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报告方式和重点、审议程序和重点、组织保障五个部分,全文约3900个字。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步推进;注重规范透明,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分工负责,密切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完善。
滨海县委《意见》在省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系统设计,为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根据《意见》要求,县政府将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方式,在每届县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作综合报告;其他年份由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会议口头报告。
  《意见》出台后,县人大党组迅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县委精神,并进行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推动国有资产服务发展、造福人民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我县打造开放沿海战略高地,推动淮河门户加速崛起,高起点建设东部沿海现代化大工业基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有着更加积极地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县人大财经工委要明确工作职责,稳步有序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要全面开展国有资产调研工作,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行政事业、金融企业、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县委的意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水平,依法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营,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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