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0 16:29  |  来源:   |  作者:
 
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的
通    知
县有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在行政办公中心四楼人大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议程
1、人事任免;
2、其他。
(三)出、列席对象
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一名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一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 在行政办公中心四楼人大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其他。
(三)出、列席对象
请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出席会议;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相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
2、县文广新局、新闻中心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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