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6 08:51  |  来源:   |  作者:
滨人办发[2010]6号
 
 
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18次会议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0年县直部门预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4、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
二、会议时间、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定于3月30日下午3:00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
三、出、列席对象
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五汛镇、蔡桥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请县文广新局、新闻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常委会  会议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财政局、五汛镇人大、蔡桥镇人大。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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