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办发[2007]22号
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滨淮农场、新滩盐场,驻滨部队,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县属定报企业:
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
一、各代表团负责行政、会务的工作人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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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会议的代表按乡镇和县直机关成立代表团,滨淮农场和新滩盐场合并成立一个代表团,县直机关成立一个代表团。
三、代表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来去车辆由各代表团自行组织安排。各代表团集中来坎时,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县广电局、滨海报社组织好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附:各代表团召集人及住地安排表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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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