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1-28 09:37  |  来源:   |  作者:

  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7日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进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主责强化监督,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强检、品牌兴检、从严治检,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滨海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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